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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2000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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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现在发现自己越来越罗嗦了


我也有这个倾向了。

嘿嘿,把这变成灌水的帖了,猩猩已经在踩我了。别太使劲啊,给我留点草籽,来年好发芽。

其实我觉得猩猩通报的做法1-4挺好。不过我没经验,纯属纸上谈兵,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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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论坛的时间怎么这么奇怪???喂,技术人员在哪里啊????

看了你们写这么多,看得头晕啊,一句话,知道大家的心都是好的,都有一颗慈爱的心,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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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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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新年好!

关于差额的问题我也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我资助的4个孩子所交的学费也都比站上公布的数额少。
我认为,在整体资助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尽量精确资助费用是必要的。比如,按站上公布的资料,在甘肃一学期80元就可以资助一个小学生(据孩子寄过来的收据,实际上更少)。那么从T2000这一份多出来的钱看,至少可以多帮助一个孩子。

关于旧书新书的问题,我建议明确提倡用旧书。这种做法,对人、对环境的好处就不用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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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大家说的都挺有道理。
希望之光的义工们都是工作之余义务调查我们所要捐助的孩子们的情况,不管什么事都不可能做的十全十美,尤其在现在希望之光的成长阶段中,出些差错也是难免的,我想还是尽量以一颗宽容的心来看待这件事。
对于出资捐助孩子们的网友来说,当然会希望自己捐出的每一分钱都能很好地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请义工们也理解我们这些网友的心情,虽然也许大家都觉得有满肚子的委屈,但是,只有在不断地批评改进中,希望之光才能做的更好!
祝大家新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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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我是新注册的会员,原想资助一名孩子但看到这篇文章是我有点犹豫了。我想,不管是义工还是资助者都是抱着一份爱心来到这里的。但有错误就要勇于承认并改正,而不是开脱。如果只是一未的为自己开脱那只能导致更大的错误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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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我是新注册的会员,原想资助一名孩子但看到这篇文章是我有点犹豫了。我想,不管是义工还是资助者都是抱着一份爱心来到这里的。但有错误就要勇于承认并改正,而不是开脱。如果只是一未的为自己开脱那只能导致更大的错误出现。


我想义工们应该没有会自己的失误开脱吧?
只是已经出现了错误我们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而且尽量的想办法减少失误,希望你能够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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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都已经是水贴了,我也来灌几桶吧。

我说说我个人的看法吧。首先,我认同T2000的做法。发现问题,并且自己首先进行了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公布了出来,让所有人都能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这个意义上,是给所有的义工和资助人提了一个醒)。T2000让大家看到了工作之中的一个漏洞,从而为如何堵塞这个漏洞和避免出现类似漏洞提供了一个契机。如果义工能推而广之,在今后其他工作中能有进一步的改进,那就再好不过了。反之,要是T2000不是大声置疑,也许这个事件还要在大家的视线之外存在好久。那么那些真正在“欺骗”中得到了一些好处的人就将自以为得计,从而继续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最终受伤害和损失的将是孩子、资助人和希望之光。万幸的是,目前这种“三输”的局面被避免了(至少在T2000和希望之光的共同努力下,孩子将得到他该得的那笔学费)。

至于T2000在说事的时候语气上的问题,我想应该不是这件事的主要意义所在。
其次,这次事件应该说义工主观上并没有错,T2000应该也不是想追究哪一个义工具体的错误。但是,从中却暴露出在希望之光为自己(义工)制订的,具体指导义工工作的工作流程(规范)和一些具体表格上,是存在问题的。也许希望之光有自己的制度和顾虑,不能公布调查的流程规范和调查表格。但是,我觉得应该有人出来告诉T2000一声,希望之光现在知不知道问题在哪,不仅仅是河南这个事件,而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事件。T2000在着急,看得出,他急的不是自己损失了多少钱(这些钱应该都还在),也不应该是自己受到了“欺骗”,他是在着急大家为什么不明白这个事件的意义,为什么没有正视一些隐藏在此事件背后的因素。

也许有一些我不知道的原因导致大家一看见T2000发言就紧张,而且这次又是这么一个棘手的事情。所以在面对T2000说话时,都有点不自然。但是我觉得像这样,只会使扣越拉越紧。为什么大家不可以坦然一点呢?T2000已经很充分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希望之光应该说也基本解释清楚了具体操作的过程。那么,为什么不能再深入一步,抛开一些意气之争,共同来找找这次事件背后的一些因素,共同探讨改进它们的办法呢?

大家都坦然一点。T2000因为觉得义工工作有缺陷而生气,义工也觉得一些当地人为因素干扰无能为力,谁的立场都没错。但是大家谁都不肯先退一步。针锋相对,彼此都看见了对方毛孔里的污垢,而忽略了,如果双方都各退一步,将会看见彼此之间还有两个无辜的小孩。还有很多很多像这样需要帮助的小孩。如果这次事件能使更多的小孩受益,那是不是就是它最大的意义所在呢?

下面说说由这个事件激发的一些想法吧。1、调查表格问题。我不知道义工在调查时候,希望之光提不提供很详细很规范的表格。但是我觉得应该有一个这样的表格,这样在调查时希望之光可以藉此获得自己所需的所有信息,从而最大限度避免调查义工由于经验不足或一些主观因素导致的干扰;而义工也可以凭据这个表格展开调查,从而少走很多弯路,省下不少力气,事半功倍。当然,这样的表格应该是非常完善而有可操作性的(并且具有可验证性)。也许这样的表格要靠一次次的失误和义工大量的额外(无用)劳动才能积累出来。那么,如果这样的表格还不完善,何不专门开一贴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看看表格中必需哪些内容,从中吸取有益部分呢。

2、调查成本问题。双方意见都有道理。既需要考虑“投入产出比”,又不能因为成本高而放弃对真相的追查。是不是可以借鉴工业生产中的概念,通过扩大产量来摊薄成本。就是说,每次发布的孩子集中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这样也许打一个电话就可以了解好几个孩子的情况。而如果一个省只有一两个孩子的资料,是不是可以暂缓发布。

调查成本高,还有可能是重复劳动造成的,前面的工作没做细,后面又要再来一次,这样成本自然就高。比如第一次电话什么都问清楚了,但是忘记问小孩姓的到底是“张”、“詹”还是“章”。那么,第二次就还要为这很小的事再打一个电话(甚至是再跑一趟)。建议在工作前制订一个详细计划,按计划来做,把重复劳动降低到最少。(如果义工无力作计划,希望之光应该提供这样的计划)。

3、希望之光义工的规范问题。相信按照希望之光的程序,经过观察和审核而招收的义工都是优秀和有能力的。但是有能力的义工必须统一在希望之光的制度之下,这样才能保证希望之光的整体水平和协调发展。如果义工进入希望之光而不了解这里的一些制度规矩,有能力的义工就会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制订一套行事的方式,如果这种方式又得不到及时纠正,那么,是不是每个义工的行为就会产生不统一?而且,最大的隐患在于,越是有想法的人,越会坚持自己的一套,并且会影响到一批人。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各行其是的局面。所以,在义工进入希望之光之初就需要明确一套规范。光凭热情是不行的,那样只会导致“打乱战”的局面。

4、责任追究制度问题。不知道希望之光现在有没有一套责任追究和补救的措施。是形成规范了呢,还是碰见一个问题拿出一个做法。义工工作很辛苦、没有报酬,这令人感动。问题是,有时候做得多,并不一定都是好事。在大量的工作之余,出现了纰漏,希望之光是“表示理解”,还是分清贡献和责任,对义工进行必要的考核追究?有时候出现了问题不追究,不但对希望之光整体造成影响,对义工的成长也不利。并且,如果有一套追究制度,当出现问题时,该怎么处理就是一目了然的事,不需要观望等待了。

5、信息披露和与资助人沟通问题。个人感觉目前希望之光的信息披露是不够的。这也许是出于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考虑。我注意到现在有了一个“月度总结”的做法,那么,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总结时,不仅是把一段时间内的好帖子,也把义工内部一些成熟意见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

我不知道在资助人认捐成功后,希望之光提供多少资料。但就此次事件看,T2000好像一直不知道孩子学费215这个数字来自妇联(如果知道,是不是会提前进行核对呢?),类似这样的信息,希望之光是不是可以考虑不对资助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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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胡卯f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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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说到保密问题,希望之光的保密制度是相当奇怪的,不单内部交流保密,做些什么保密,连应该给资助人的资料也尽量能保密就保密,我就我所了解的一直都没有透露给资助人的资料说一下:
1.受助小孩和家长签的授权书
这是一直以来都保密的东西,我不知道保密的作用在哪里,有人说,你们没问,当然不会给,这好象说不过去,我觉得我有权知道小孩和家长到底给了希望之光哪些授权,或者有没有同意
2.给受助小孩和给学校的信件
很多时候都是希望之光私下寄给小孩或者学校,而内容到现在为止都还是保密,然而却要求资助人把给小孩的信公开出来
3.资料取证过程的一些确认
例如资料是经过团委确认,但是这个确认却没有给资助人看过,因此,没有任何一个资助人可以见过这个所谓的确认
这仅是几个和资助人有直接关系的例子,其他更多的我就不说了,还有就是一个记录问题,一直以来,我根本不知道到底有几个义工和我资助的小孩有过书信电话见面等等方式的接触,有些资料我是非常需要的,但是希望之光却擅自要求我的受助人把这些资料寄到隐秘的地方,却又不转交这些资料给我,我实在不明白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到底是希望之光在资助那个孩子还是我在资助那个孩子?如果希望之光是一个基金形式的话,我同意这样的操作,以后我把钱寄给希望之光,让他们全权操作好了,但是如果希望之光不愿意担负这个资助的责任的话,那么请做好自己中介的角色
如果说,我要求的会给希望之光带来庞大的开支的话,那么请把开支明细列出,我愿意承担关于我的这些开支
不客气的说,按现在希望之光提供的资料和调查记录,我看不出和希望工程提供的一对一资助有什么区别,一样是经过官方确认,一样是提供小孩的个人资料,希望之光的优势在哪里?只不过是打着非官方的旗号而已
另外有一点我是一直持怀疑态度的,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证明我所资助的小孩没有接受其他的资助,因为一直以来希望之光的资料取得渠道是首先通过团委妇联等的官方组织,而希望工程好象也是从这些机关中取得资料的,而且据我了解,现在也有不少类似的民间组织通过这些机关去取小孩的资料,那么怎样保证希望之光发布的小孩资料没有被重复认捐?一旦发生重复认捐的时候,希望之光可以明确的告诉资助人他的钱到底是用在小孩的学费上还是家长的生活费更或者成了学校的累积基金呢?希望之光一直以来做的跟进是怎样做的?难道仅仅是问问学校小孩交了学费没有,回答交了,就算可以确认资助款没有被挪用了?
现在网友们靠的仅仅是一种主观的信任而没有去推敲这些调查的含金量,但仅仅是一两个案例就已经经不起推敲了,如果大部分的网友都用怀疑的态度去推敲的话,真难以想象究竟有多少资料是经得起的,如果希望之光觉得我是在危言耸听的话,那么我可以给你们一个表格,请你们按照我表格的内容去填写核对,再和你们现在的资料记录对比一下,看看按照你们一直所说的标准究竟还有几个小孩是符合要求的,又或者我们可以找来一些资助人自己去做这件事情
我在这里以佳县为例,这是佳县的地理概况:佳县县境北接黄沙,西南覆盖黄土,东临黄河,被称谓黄沙、黄土、黄河的“三黄”地区之一。面积2144平方公里,辖8镇、16乡,653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25万人,农业人口占9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8 人。佳临黄河公路大桥连接秦晋,是又继吴堡、府谷之后的第三条东运公路大通道,榆佳二级公路即将建成通车。农业生产以杂粮为主,所产大明绿豆、黄豆、洋芋等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佳县沿黄河地区是中国北方红枣的最佳适生区,有悠久的红枣栽培历史,现全县红枣栽植面积40万亩,盛产期红枣面积20万亩,正常年景年产红枣7000万斤,是县城经济的支柱产业。2001年,在遭受严重旱灾的情况下,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997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7元,地方财政收入793万元。完成乡镇企业总值2.4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5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0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2.596亿元
如果把我们资助的家庭看做是贫困的话,我想知道,这些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是多少钱?以40万亩的红枣种植面积,这个家庭拥有的面积是多少?按照人口25万计算,应该人均有1.6亩的红枣地,那么我想计算出一个家庭的理想收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假设那些都是应该资助的贫困户,那么我看到有很多资助人都收到受助家庭寄来的红枣,我很想了解一下,以邮局寄送包裹的费用,这应该花去多少钱?占家庭全年收入多少百份比?这些邮费是用资助人的钱还是自己家里的积蓄,如果一个家庭穷得连小孩上学的钱都交不起,却有钱给资助人报答,这就是一个不合理的地方,说明,在一定程度上,生活并不太紧张,那么怎样去验证呢?希望之光是否可以调出这些调查记录来支持这些家庭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呢?
首先,在调查记录中没有记录下这些家庭拥有的耕地面积,没有记录下有价值的农作物面积,没有记录下家庭必须的生活开支和以当地生活水平为标准的最低生活开支,因此我们没有办法去计算出来,也就是说,希望之光根本就没有有力的证据去证明自己调查的资料是准确的
这仅仅是一个推敲的例子,我想说的是,希望义工们应该以一种专业的态度去对待资助人,而不是以个人感情去强加给资助人接受你们的意见,怎样才可以算做专业?任何审核都应该有具体的数据,详细的分析,而不是说你看见了,认为了就是了,这样才能做到相对的公正,同样大家都是面对同一份表格,调查相同的内容,得出的数据才能更准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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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我又忍不住不说了。谢谢胡卯和t2000的部分意见,但是我觉得t2000的意见中有些地方是不是有失偏颇呢?

1.受助小孩和家长签的授权书
授权书的内容好像没什么可以保密的。我们以前也很多次的提到过其中的内容吧?只不过没有贴出扫描的原件而已。这之中没任何保密的规定存在好像。
2.给受助小孩和给学校的信件
很多时候都是希望之光私下寄给小孩或者学校,而内容到现在为止都还是保密,然而却要求资助人把给小孩的信公开出来
这个东西,我没有记错的话上次t2000提出置疑之后,winnie和资料组的组长踏雨狂歌都曾经作过非常仔细的解释。踏雨同时也贴出了信件的原文。为了保证我自己没记错,我去翻了翻这个帖子。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7687\">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7687</a><!-- m -->
这个帖子之中,关于为什么发信,和发信的全文都有了。不知道为什么还被说成是到现在为止都是保密的呢?如果说希望之光和孩子方面的所有联系都必须经过资助人才能行动的话,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每次电话查询,每次核实汇款是否收到,都需要先通知资助人呢?
还有就是一个记录问题,一直以来,我根本不知道到底有几个义工和我资助的小孩有过书信电话见面等等方式的接触,有些资料我是非常需要的,但是希望之光却擅自要求我的受助人把这些资料寄到隐秘的地方,却又不转交这些资料给我,我实在不明白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到底是希望之光在资助那个孩子还是我在资助那个孩子?
这些和孩子方面的联系,从来都是直接寄到我们负责联络的义工的地址,并非隐秘的地址。因为学校和孩子的家庭都是公开收到这个地址的。何谈隐秘?至于说到我们收到的信件内容,这点众所周知。希望之光的方法是扫描信件,然后把扫描的图片以email发送给资助人查阅。t2000本身也多次收到过,并回复过我们的这些信件吧?怎么说我们没有转给你呢?如果你说的是原件,希望之光也强调过,如果资助人看到扫描件感到不满意,可以提出查阅原件,那么提供您的联系方法,我们的义工会把原件给您邮去。好像在此之前,也从未见你提出查阅原件的要求。这之中希望之光无任何信息是向资助人隐瞒的。
至于说联络的义工,在参加认捐的时候,每个地区的认捐资料开头,都有表示以下资料是由资料组某某义工在何时与当地团委联系取得的原始资料,后经由某某义工何某某网友在何时去当地实地调查后取得的。我想这个参加过公开认捐的资助人都记得。不存在任何故意隐瞒吧?
希望之光本身即非一个赢利的公司,也非什么国家部门。没有任何经营指标,也无个人的业绩标准。为什么要孩子觉得是希望之光在资助孩子呢?我们不是一直都鼓励资助人自己和孩子联系嘛?至于说到我们一定要给孩子方面发信,那是因为很多资助人都不会自己和孩子联系,并非人人都象t2000一样,和孩子有很好的沟通。试想对于这样的孩子,如果资助人没有写信,希望之光也毫无动静,如何确认汇款的收到使用情况呢?
我看不出和希望工程提供的一对一资助有什么区别,一样是经过官方确认,一样是提供小孩的个人资料,希望之光的优势在哪里?
这话是不是又不公平了?希望之光的全部资助个案都有经过实地的调查,我们的义工都见过孩子,到过孩子家里,每年都实地的复查,复查地区也开放给网友,网友可以自己参加复查活动。这些好像都是希望工程所不具备的吧。希望工程用的专职人员,收集捐款,由希望工程下放,全部运作成本从收到的捐助中出。而希望之光全部是义务工作。全部捐助都直接到达孩子手中。希望之光未经手任何钱物。
现在也有不少类似的民间组织通过这些机关去取小孩的资料,那么怎样保证希望之光发布的小孩资料没有被重复认捐?
在这点上,好像调查的时候都有要求询问。我们有重复资助的孩子。我记得我们四川的一个孩子,同时还接受希望工程的资助,每个学期50元。加上部分学校的减免,所以他的资助人资助的也只是部分学费,而不是全额。
关于如何避免重复资助的问题,一直也都有讨论。虽然以前没有发现过,但是大家依然在想办法防患于未然。比如开辟新地区的时候考虑去到别人不愿意去的地方等等。
现在网友们靠的仅仅是一种主观的信任而没有去推敲这些调查的含金量,但仅仅是一两个案例就已经经不起推敲了,如果大部分的网友都用怀疑的态度去推敲的话,真难以想象究竟有多少资料是经得起的

希望之光提交过失误个案报告,新的失误个案也即将提交出来到外部论坛。我们从来没有试图用掩盖错误的方法去蒙蔽网友和资助人。倒是失误个案毕竟是少数,个别个案的情况。希望之光无前例可以遵循,每一步都是自己摸索来的,很多规章的完善也都是由代价换来的。一定的失误比例也应该属于合理的成本,现在好像并未超过可以接受的范畴。

至于说到孩子寄来的红枣,我想很多这之中蕴涵的更多的是对资助人的感谢和感情。如果以此为证据,说明他们不贫困,不需要帮助,是不是苛责了呢?

希望之光并不完美,我们现在确实问题多多。但是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全改变的事情。希望之光最近这一年之中,一直在不停的完善,修改了一些过去的做法,接受网友的意见,改革一些制度。我们已经在作了。并非顽石一块,丝毫没有动摇。而且,资助人的要求千差万别。如果翻翻前段时间的帖子,还有网友置疑我们审核的标准太严,有资助人提出,愿意资助哪些别人认为不属于最贫困最需要帮助的孩子,他愿意资助。那么众口难调,这样的呼声也应该被考虑到。我们只能从中取一个平衡点,而不可能完全的全盘接受一个网友的意见。这点也应该是合理的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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