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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ssby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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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我是基本认同这三个声明的,也许正是这样,让我在初期就信任希望的.若要改,怎么改,是否适合,是否能让希望更好的发展...我目前是不太了解的,但若是大家都认同,我也能接收.只是在想如果改动对希望不利,那么以后是否还能容易的改回来呢?
   但是我觉得,争论是争论,意见也是意见,我们可以表明自己同意的原因,不同意的原因,但是请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伤害了我们的感情.我们都是为希望好,为孩子们好,可是为什么一定要伤害我们的同志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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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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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我是坚持的,不过我应该是新义工且正在工作的义工了.所以没有必要把坚持原则与元老义工那么强烈的挂钩起来.

没什么拉,反正我是按自己的兴趣做事情,哪天LOH变到我不喜欢了,我就安静的离开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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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因偏离主题,故如下讨论从本贴分割至:

因修改“声明”而引发的一些争论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40831\">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40831</a><!-- m -->

希望各位继续保持平和的心态,以言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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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同意passby的发言,同时,就主贴的发言,补充几点乱想的:

1、主贴说的,主要是从“内部机制”上论证三个声明的必要。其实,还可以从外部考察一下,目前国内ngo 或者草根组织的生存状况有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好转,河南“关爱之家”那样的事情是不是随时还有发生的可能?

2、“希望之光”究竟有多大的能量?有没有能力把所见到的一切需要改进的事情都承担起来?我个人觉得,这个,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好一点。

3、我觉得,作为希望之光的义工,需要更关注现实、关注“三农”,也需要更积极的了解,这种了解,不是下几次农村就可以完成的。

我觉得,现在所谓“新义工”和“老义工”的分歧,表面上是做事风格上的不同,实质上是对中国的传统和现实的认识上的分歧。passby他们当年成立希望之光时那种“基于对现实的关注”,“唤起良知和行动的勇气”的诉求,有被“实用化”的倾向。

现在的人,讲究的是“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而最初的那些义工,也许并不仅仅只想在希望之光养一只只会捉老鼠或只以捉老鼠论成败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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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需要更关注现实、关注“三农”,也需要更积极的了解,这种了解,不是下几次农村就可以完成的。


很久很久都没看到类似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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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我觉得,现在所谓“新义工”和“老义工”的分歧,表面上是做事风格上的不同,实质上是对中国的传统和现实的认识上的分歧。passby他们当年成立希望之光时那种“基于对现实的关注”,“唤起良知和行动的勇气”的诉求,有被“实用化”的倾向。

现在的人,讲究的是“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而最初的那些义工,也许并不仅仅只想在希望之光养一只只会捉老鼠或只以捉老鼠论成败的猫。

......呵呵~~现在想想~~似乎说法没错`~当年看宣言的时候是给我这个感觉~~
是quot;高地\'吧~呵呵`~
不在于我们能帮助多少孩子`~而在于我们能唤起多少人来帮助孩子~这个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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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就本贴的建议,希望之光内部投票得出的有关结论如下:

未通过如下提案:更改希望之光声明之一“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


建言论坛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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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子非好。

记得你说过三年后会回来。呵呵,是不是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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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抱歉这段时间很忙,拖至今日才有机会好好地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

谢谢楼上所有关注这个话题的人。在这里看到各个熟悉的不熟悉的ID感觉真好,看到曾经一起“共事”过的老朋友,心里总是充满了温暖和感动;而看到虽然不熟悉没有一起“共事”过但却曾经或者一直在为LOH付出的ID,心里真的充满了感激和欣赏。

//带来发展自然也带来问题,有些非一日之寒。只能交给现时的人去裁定,解决和担负后果。//

困困,我同意你的说法,我之前所说的最后一段确实过于情绪化了。离开LOH这么久,说真的,对于后来的义工付出和努力,真的充满了感谢(虽然说这句话好象有些没有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但这种感情真的就好象是别人对待自己的孩子好,费心地支持和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虽然当LOH经历风波时也担忧过,但却从来没有怀疑过,这是唯一的一次例外。而现在,我也清楚地知道我能做的就是表达一下不同的声音和想法,希望给现时的义工以参考和讨论。

//希望的3点声明是任何人改变不了得!有还在LOH的老义工出来说话已经够了,在希望老义工说话还是有很大分量的。同时我也建议这些老义工空闲的时候也能去这些资助地区走走看看,去看看在危房上课的孩子,去看看这些孩子课余的活动!//

钱晨弓,我理解你帮助孩子的急切心情,请相信,我也不是铁石心肠,而忍心置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于不顾。在这方面有许多可以做的事情,但有些事情可能不是LOH所能做的。只要有心帮助孩子,可以通过个人、几个人结伙或者其他助学机构来做,而如果通过LOH来做,我担心可能非但新的事情没有做好,反而拖累了LOH过去的项目。当然,这只是我的担心而已。LOH的三点声明不是永远都不可以改变的,而只是现在时候未到,如果大多数义工都认为是时机改变了,那当然好。我相信,每一个关心LOH的人都希望LOH能够更好地发展、能够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果LOH可以真正发展壮大到可以取消三个声明的时候,那我们心里有的就只是欣慰和祝福,是不是?另外,可否提个小建议?不要在LOH把老义工和新义工划分得那么清楚,尤其是身为常务组义工。我也曾经年轻过,有过年轻时的冲劲和干劲,有过抱负不成时的沮丧和无奈;我也知道身为常务组义工,总是被赋予很多的要求,毕竟我也曾经做过,能够深深地理解身处这个角色的各种不易和委屈。不过,人生就是这样,是不是?每多增加一种身份,就会多增加一种身不由己。既然选择了拥有这个身份,也就唯有为这个身份而不得不放弃一些自我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顾全大局吧。言过之处,请勿怪。

//如果一些不干活的人一直监管着希望之光,希望之光远不会发展到现在,当初的中心组是怎么被推翻的?这个道理我想你不会不明白。而且希望的另一位重要创始人曾和我说他也搞不懂这三条怎么对希望变得如此重要,可见当初你们也没把这三条当作基石。//
//那么退一步说说谁说得算,我觉得应该是正在干活的xdjm们说得算//

悬命,当初中心组的解散和是不是不干活的人在监管着LOH,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至于另一位重要创始人的意见,我想不为也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后来的“搞不懂”并不意味着“当初”没有“把这三条当作基石”。是的,我完全同意LOH应该由正在干活的xdjm们说了算,但有时人容易沉浸在做事的细节中或者是对结果的追求中而忽略一些东西,这时能够听听别人的不同的想法和意见,虽然不一定要听从,但至少可以让自己多思考思考,这也不错,是不是?

//如果loh真的可以成为创始人的loh,那也就没有loh了,呵呵。//

Laotie, 呵呵,你没有看清楚我写的意思呢,我的气话没有说“所有权”,而只是说“监督”啊。我从来不认为LOH可以成为某个人的,它来自于无数义工和网友的辛苦工作和付出,也正因为此,在最初创立时,通过3个声明及反非协议就杜绝了LOH可以成为某个人的及个人利用LOH谋取私利或名誉的可能性。当然,这再加上LOH的基于网络的松散性,也导致LOH一直效率相对较低资源也较浪费,没有人能够代表LOH,也没有人能够真正为LOH承担责任和义务。即使有一天LOH发展到有了法律上的归属,有人可以宣称代表LOH,无数义工和网友的辛苦和付出也是不能抹杀的。

胡卯,PF,你确实说到了点子上,LOH经历了这些年的发展,目前确实在工作方面趋向于实用化,只要能帮助到孩子就行。我想,这主要是由于两大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很多人在与贫困地区接触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孩子是多么地需要帮助,所以只希望能够尽最大努力帮到孩子;另一方面后来加入的义工的平均年龄低于早期工作的义工,做事相对更积极一些,而不似早期义工那么强调低调和保守。其实,两种做事风格的根本出发点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们,只是积极派更多地追求结果,也就是说现时要尽可能地多帮助孩子,而保守派更多地注重长久的发展,包括LOH的长久发展及长久地的帮助孩子。两种风格并没有实质性地冲突,只是大家都需要多些沟通、多些包容、多些妥协,共同为LOH寻求一条既能维持LOH的基本原则又能积极地多做实事的路。我感觉,LOH现在多了些浮躁,少了些宽容,以至于大家把许多时间浪费在针尖对麦芒的争执上,一丁点儿事情就可以吵个不停,相互指责,使得LOH越来越少了一种各谐共事的气氛,缺少一种“志同道合”者一些共事的大度。每念及此,就唯有叹息了。

无聊,是啊,三年很快地过去了。不过,三年毕竟也很长,今时今日的passby已经落伍于LOH、不熟悉LOH的各种工作流程了;同时,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也让我分身无术了,已无法再为LOH投入什么了。因此,我还是选择在外围关注着LOH的好:-)


回到正题上来,LOH最终全体表决的结果是不更改LOH的三项声明,得知这个结果还是挺欣慰的。不过,这次既然提到了这个话题,就想趁机清楚完整地表达一下我的想法。

首先,我想我在原贴中没有表达清楚的重要一点是:LOH的三个声明就是LOH的三个基本原则,这在早期的一些文档中是完全可以查到的。LOH的最初几个发起人就是用这三个原则加上《反非协议》来约束自己,同时也以这三个原则作为LOH的基本行为准则,以避免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利用LOH的“公益活动”来谋取私利或个人名誉。这三项基本原则在LOH未发展到以下状态时是不应被轻易改变的。

1、LOH取得合法的法律地位
2、LOH拥有全职义工
3、LOH逐渐从基于网络的存在转变为基于现实的存在
4、LOH可以有人声明“能够代表LOH”,能够有人为LOH负起责任和义务
5、LOH建立起完善可行有效的制度,以避免在改变三项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潜在的会影响到LOH的风险。尤其是在改变“不转接钱财”的原则时,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帐户的使用和管理。

三项基本原则“不转接捐款”“不接受外界资助”“不接受官方媒体采访”,最后一条是为了杜绝任何人以LOH的名义沽名钓誉,LOH的存在和发展是全体义工辛苦努力的结果,而不应归于任何人;前两条主要指不经手钱财,LOH若要经手钱财,必须要具备以下现实条件:

1、帐户:或者LOH有一个以LOH为名的公开的帐户,或者有一个设在愿意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的全职义工名下的帐户
2、人员的稳定:LOH负责公开帐户的人员一定要是非常稳定的,而这一点在目前的状态下是LOH很难达到的。当年passby也曾信誓旦旦地说永远不离开LOH,虽然在当时是绝对地真诚,可是那时还是太年轻,低估了世事的无常,忘记了世间难有“永远”一说。同时,就算是人心愿意恪守承诺,世间还会有非人力控制的意外发生的情况。
3、责任的承担:公开帐户的管理和使用若出现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能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制度的约束:如何管理公开帐户?如何使用?如何监督?如何确保负责公开帐户的人不利用它谋取私利?如何确保在负责公开帐户的人员发生意外情况时,公开帐户仍然可以正常运行?

虽然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临时性地经手钱财也可以操作,但既然任何人都无法保证永远留在LOH,一旦原则改变了之后,后来人的行为就无法约束,在LOH基于网络存在及具有相当的松散性的情况下,就会给LOH带有较高的风险。因此,LOH的三项基本原则在时机未到的情况下,轻易不能改变。

其次,从程序上说,LOH三项基本原则的改变要经过至少全体义2/3的同意,而不能是简单的过半数同意。虽然不清楚LOH现在的规章制度里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对于“重大事项”的改变,是要经2/3以上同意才可以的。如果LOH没有这样的程序规定,建议加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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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希望之光的三项声明是希望之光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前怕狼后怕虎,真正想清楚了就很简单。我经常和洪波说,格桑花本就是一无所有的,如果真要有什么事情,格桑花做不下去了,至少我们这几年帮助了这些孩子,大不了从头再来。最安全的就是什么不做,因为在这个社会,做的越多,错的可能就越多;什么都不做,那可以放心了,绝对是个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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