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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锚之舟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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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我自始至终都没有针对其他希望的义工,希望的许多义工是我学习的榜样,也没针对希望,中西医可以仔细看下我的回复,一个人代表不了一个阶层,除非是特定的论坛ID,如“希望之光论坛组”,至于个人ID,即使担任着某个职务,除非有特别申明,我都视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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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我自始至终都没有针对其他希望的义工.........
至于个人ID,即使担任着某个职务,除非有特别申明,我都视为个人观点..........

没说针对义工或个人哈,我只是担心无锚个人的牢骚很容易被误以为是loh的观点,网上这样曲解的情况比较多,是我杞人忧天了~

狗尾巴草能只把无锚的破话限定在他个人范围内,好极了,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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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无锚说说自己的观点,有啥大惊小怪的了,就他那一个人能把百溪骂死掉?我骂LOH都好几年了,也没见LOH死掉,无锚骂人的功力比我还差了好大一截吧?我觉得在这帖子里无锚很文明,至少没我粗俗,
另:说别人不识字的,说*amp;……%的,其实和我一样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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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我挺想提议百蹊和LOHCN之间共同合作的,因为共同要面对布拖问题,完全有必要进行长期的合作。

可以先在工作层面合作,具体的岗位直接衔接,彼此的外联、官方信息互相通报,复查时也可以相互协助,配合起来就是合力。

因为这两天大量收集信息,发现需要有第二角度协助检查验证才好。相信百蹊的兄弟也会有这种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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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百溪5月布拖调查数据,这个数据在【布拖就这样放弃?】里面,大家都没看到吗?
quot;在预先通知学校的情况下抽查了其中三所学校的70人,仅发现在校42人quot;
实际情况更差

以上数据希望大家不要渲染,不要发到其他论坛,以免继续破坏和当地的合作关系,加深当地老师的抵触情绪。我们是助学的组织,不是只监督、批评的,希望大家积极想办法而不是一味的批评和孜孜不倦的重复指出某一失误。

另-助学就得先要有帮助的对象,当地现状辍学率太高,如果没有学生正常上学,我不知道我们去调查和复查谁?我们去监督核查谁?
重中之重是怎么想法帮助学校提高就学率。帮助更多学生返校正常上课,帮助老师尽职尽责提高教学质量

附:
布拖县教育局关于“希望之光”资助学生方式转向的
建议

目前,“希望之光”每学期以邮寄的方式向学生资助150.00元--200.00元人民币,汇款直接汇至学生所在的学校,由学生家长直接领取或学校、村组干部代领后转交学生家长,资金由学生家长保管和使用。资助了乐安乡、补洛乡部分学生,使这部分学生家庭受益,但这种资助学生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1、“希望之光”的助学没有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使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把“希望之光”的助学助学纳入管理当中,资金的使用和流向缺乏监管。
2、助学资金直接以汇款的方式交给学生家长,家长在使用这笔资金时,绝大部分没有用在学生学习方面,而是用在家庭平时的生活开支上。许多学生家长收到汇款后,学生轮流缺课或流失的现象还是比较多,学校无法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对学生上学读书没有起到较好的作用。失去了“希望之光”助学的基本意义,转而变成了对村民家庭的经济补助。(发款时的学生数目和这次学校提前得到通知后百溪的调查结果,大家应该有个概念。还有布拖的调查报告,随笔都很深刻真实的反应了那边具体情况。)

为此,县教育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以往慈善机构成功的助学经验(周洁冰女士资助的1996年初中毕业的“春雷计划”女子班、加拿大福慧基金会现在在布拖资助开办的“福慧之星”班、百蹊助学网助学工程),使“希望之光”的资助金真正起到助学的作用,特别是能够真正资助布拖最弱势的儿童,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益,且能够保证较好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生活质量,特提出以下建议:
1、资助以集中办班的方式,以寄宿制管理的模式,每个班分别配备1个生活管理员,负责管理学生日常的生活和培养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资助方负责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和学生校服、鞋袜等学习生活日用品,从四年级开始,布拖县向这部分受助者提供每人每月50月生活补助。教育局和学校负责学生学习、生活的统一管理(可以按照福慧之星管理模式),“希望之光”负责提供资助资金,转入教育局教育扶贫的账户上。
2、资助的对象以教育盲区的学龄儿童和家庭贫困的女学龄儿童为主。今年9月,在条件较好的补洛乡中心校拟招一个50人的教育盲区班和50人的女子班(如果经费困难,则招收25名盲区班,另外再招25名女儿童,组合成一个班)。
3、对现有在乐安资助的学生,现在资助的资金可统一打入教育局教育扶贫的账户上,由教育局统一给学生购买学习、生活用品,发放给学生。对学生年级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看能否集中开办一个寄宿制班,采用和盲区班、女子班同样的模式资助。
4、受资助的班级可命名为“希望之光爱心班”。
5、对于资助学生资金的初步预算:
学生生活费:120.00元×5月/人.期
学生服装:65.00元/人.期
鞋袜:20元×2/人.期
合计:705.00元/人.期
生活管理员工资:850.00×5/人.期

布拖县教育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嘿嘿
还有,怕怕的说一句,请斟酌自己的言论吧,当初我进希望之前就差点被各位偶像的出色的、尖锐的、独特的... ...言论吓跑,多亏了那段时间腿摔坏了没事干,有时间作挖掘机,仔细的看了很多争端的前前后后,坚定了各位偶像(不只是干巴巴的ID,而是鲜活如挚友的男男女女)在我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才得以坚定了走进LOHCN的决心。
有多少来希望的人,来了就有机会把腿摔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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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我个人认为布拖县教育局的这个建议挺好的。
没有当地的支持,这个地区的助学真是很难。当然,合作的前提是在信任的基础上,如果总怕钱被怎么怎么着了,这事儿就没法做下去了。只要这些班能办下去,也是助学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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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初步看了一下。也觉得布拖县教育的建议比较务实,能够解决“资助款用于助学”的问题。

教育局方面已经把预算提出来,LOH要做的,是对这个预算做个评估,看看是不是符合当地实际。

LOH方面资助固定的资金,当地教育局方面保证一定数量的孩子在校,应该是双赢:LOH解决了资助款落实的问题,不用从布拖退出;教育局解决了资金困难。

从此,LOH的监督对象从学校校长、孩子家长,变为教育局,应该会省很多力气。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育局方面提出 资助金额包括管理员工资,这在LOH没有公开先例。不过,据我所知,LOH有资助贫困教师的做法,其中还有我协助的,只不过是义工自己掏钱,以个人名义资助。

个人认为,总体来说,教育局的建议思路可行。细节可以再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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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看贴不到位啊,我以前都么见过教育局的建议.唉~

我们不就是一直在抱怨学校的配合不到位吗
如果教育局能配合那可是求之不得的事,

希望的资助人这方面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再者就是以后希望义工的工作能否做到位了
......

提请组长联席去讨论一下大方案是否可行,然后再定细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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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我不认为这是个理想的解决方法
1.针对教育局的监管比针对学校的监管难上百倍,首先LOH无法对扶贫账户进行监管,然后,需要派专人长期负责与教育局进行帐目核对工作,对于资金使用发放的情况如需要进行有效控制的话,需对资金账户实施收支两条线操作,LOH目前并没有具有这方面经验的义工
2.集中设班只适合具有大量同一学龄段生源的地区实行,否则LOH针对该地区的投入将是个无底深潭
3.LOH将会因此失去对学生贫困状况审核的权利,同时将失去长期建立起来的组学模式的信任状况
4.以资助人的角度来讲,这样的模式还不如希望工程一对一资助来得直接,为何还要选择在LOH资助?

希望不要为了急于解决这一问题,而接受一个隐藏更多问题的方式,冷静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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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资助需求的不同产生资助方式的差异[斑竹按:不喜观看

来晚了,硝烟已散去



针对楼主的话题继续讨论:

是否存在如个体资助人般心思单纯,只想帮助孩子的企业?

如果有,是否可以考虑学校-企业之间“一对一”的资助模式?这样可以保证不经手钱物的原则,希望在中依旧只起到桥梁的作用,每年为企业提供一份实地复查报告与一份通讯为基础的调查报告,作为企业是否继续资助的参考。

甚至觉得,只要企业能长期坚持资助行为(这不是容易做到的),而不是一次性的“走秀”,即使存有据此提升企业形象的原始动力,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非常地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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