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中西医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不明真想的群众表示支持偶像
纯技术讨论



既然是希望之光的声明,那主语当然是希望之光。行使转接行为的,只要不是义工(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义工行为必然代表希望之光,反之亦成立)转交的,当然可又认为不是希望之光转交的捐款。同理第三条的约束对象也应该是义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不明真想的群众表示支持偶像
纯技术讨论



既然是希望之光的声明,那主语当然是希望之光。行使转接行为的,只要不是义工(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义工行为必然代表希望之光,反之亦成立)转交的,当然可又认为不是希望之光转交的捐款。同理第三条的约束对象也应该是义工。
晕,还带这样理解的啊?
那是否可以将声明中的
“希望之光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
改成
“希望之光义工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呢?  这样的话就说的通了:例如虽然贫困生是在希望之光认捐的,属于希望之光资助个案,但是转接人不是希望义工,这样也能解释的通~

不过这样也有后患,万一以后情形发展到需要由咱的义工来转接了,就又出现不符合声明规则的麻烦,如果一次改到位,以后做什么就都没关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粉丝表示继续支持偶像

本身能行使“转接”这个行为的,除了“希望之光”这样的账户(这个显然没有)之外,只能是做为自然人的义工。

具体到这件事,应该理解为希望之光和其它公益团队(或者是个人?)的合作,如果医生姐姐(我本来想叫你二偶像的,怕你打我~~)真如你所说,要追求的是诚实和程序合法的话,应该问一下希望之光是不是讨论同意了这样的合作方式(如果理事就能决定你就更没说的了),以及充分告知了资助人有这样一个合作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本身能行使“转接”这个行为的,除了“希望之光”这样的账户(这个显然没有)之外,只能是做为自然人的义工。
才不是呢,能行使这个行为的,有“义工”和“非义工”(同理,咱也可以分为资助人、非资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非利害关系人,根据咱们对声明文字的描述需要选用)

如果真的想将实际操作规则定义为“义工不能转接”,“非义工”能转接的话,就将声明改为“希望之光义工不转接任何资助款”,这样多好~

(理事是否有权决定这规则 或者 是否告知资助人,这俩事儿和这个声明要不要修改没关系哈,不关心,因为无关主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不管这个转交的第三方是义工还是非义工给这个第三方背书的是“希望之光”,是希望之光的“声誉”作的无形的背书,不知你们同意不同意。一旦出现问题之后最终损伤的将是“希望之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嘿嘿~~我说你抬杠你还不承认

希望之光的声明,关非义工啥事啊。如果要造成你说的这样结果,其表述要改成“承诺资助人所捐全部款项,直接收款人和受助人一致” 够别扭的~~~而且如果改成希望之光义工怎么怎么,反而只是强调义工个人不可以了,和原意背道而驰。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可能不明白,就象前边那个背书,你是闲得无聊来消遣人的吧~

追溯回去,这条声明的本意,也应该是避免所谓非发几资和义工转交中出现问题导致的信誉和金钱麻烦。所以这个条款有时会称为不经手钱物条款。。。我没说错吧
不管这个转交的第三方是义工还是非义工给这个第三方背书的是“希望之光”,是希望之光的“声誉”作的无形的背书,不知你们同意不同意。一旦出现问题之后最终损伤的将是“希望之光”。

这个我同意。呵呵,我一开始就说了,和医生讨论的是技术问题,或者说逻辑问题。我回头看了一下,如果我没理解错,是有义工(资深义工?我不喜欢这类词,使得交流失去了平等)承诺了资金的安全性。在非常小的事情上,比如说有的孩子未通过审核,义工或者义工的朋友私下接手资助了,我是赞成小变通的,这是冰冷制度的人情味润滑剂,但做为一种工作模式,这种变通就是饮鸩止渴。所以说不出问题(其实出问题的可能不大,个人见解)对希望之光的损害可能更为深远

很久没来,到处去逛了一下,希望之光这些个合作都有这个特点。大环境已经变了那么多,希望之光还背着原来的大包袱,这个包袱里,有值得珍藏值得永久保留的,也有应该整理的,要不永远不可能抬头走路

我理解偶像说的需要找恰当的时机,现在思想不统一的时候贸然改之,也许会造成混乱,但不和勇敢相伴的谨慎,是毫无意义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这个问题在内部已经讨论很久了,一直没有定论,10月25日,数据中心整理出方案《纳雍羊场乡初小学生汇款新方案(提交表决版)》(内容非常之详尽,颇有密码当年文风,偷赞一下),理事与相关组长发表意见后,最后形成的决议。

其间没有任何义工提出这样的转款有违背原则之嫌,可能是大家对此问题都不够敏感吧,没有医生姐姐想得那么深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另外,爱心纳雍已经正式注册,很快会有符合法律的募捐账号吧。也许将来用那个账号来做这件事情,更合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以前邮局汇款资助人汇款没有?老师收到汇单没有?老师取款没有?学生收到没有?每个环节都会被质疑。而采用现在的模式各个环节都会比较清楚。我们不能保证资助款及时到孩子手上,但我们至少可以保证资助款去向会很明确。
像这种一旦学校说没收到汇款,而资助人又说汇款单找不到了,这笔款只能白瞎了的情况不会出现。
像学校说没收到资助款,让资助人去邮局查询后,结果是收款人取款的这种浪费资助人时间及心情的查询不会再出现
像一个资助人给二个孩子汇款用同一张汇款单结果学校反馈一个收到,一个没收到这样的情况更不会出现.....

所以以前的问题中第一个重要问题是资助款去向不明。不管这个帐户合法不合法,资助人来资助绝大多数都认为只要资助款能到孩子手上,用于孩子的学习生活,不会被没了,被手续费了之类,所以资助人不介意采用第三方收款。现在希望义工中应该没有人反对爱心纳雍作为第三方来收款。

采用第三方收款后现在资助人最关心的问题是资助款是不是保证到孩子手上,而且还是是否能及时地到孩子手上。

而存在的最关键的资助款的放给受助生的及时性问题,这也是以前几年纳雍问题中一个重要表现。这点是希望义工要为保障资助人和受助生利益应该更加努力的。这需要外联组和调查组的义工采取措施多花功夫的。现在资助人全力配合我们了,后面的就看义工的了。
保留对方案的意见主要这个关键问题的解决措施太没给人底气了,不像布拖当初调查组的义工表示会亲自去布拖发放资助款,更要命的是这次提出希望能采取一些措施以保证资助款及时发放后都没调查组的义工表态,或者不知有没有征求调查组义工的意见。

其实这些年希望早已一步步在变通,早没有些人认为的死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所以以前的问题中第一个重要问题是资助款去向不明。不管这个帐户合法不合法,资助人来资助绝大多数都认为只要资助款能到孩子手上,用于孩子的学习生活,不会被没了,被手续费了之类,所以资助人不介意采用第三方收款。现在希望义工中应该没有人反对爱心纳雍作为第三方来收款。
对,发帖前我就是这样想的(确切说是这样猜的),感觉既然资助人不介意,希望的现义工们也不会反对,或者说既然能推行,就说明大多数人是赞同的
所以,修改一下声明,让loh按照改变后的规则继续走下去,既可以做的更多,又不必造成承诺不做的事又实际在做的窘境(我OUT的认为承诺不做的事和实际在做的是相悖是不太好的)。

但是后来又听说,内部很多义工不赞同,言下之意好像是如果投票会被否决,所以不能改声明,这让我惊讶的很。于是就又猜,难道义工们多数不赞同违反三原则的情况下,理事还能出台这样的规则并且推行的出来,在一向民主的loh里,这怎么可能做到呢?或许,我已经过于OUT了  

可是就算我out到天边去,我也觉得诚实是咱loh永远不会变的底色啊,变通可以,多做事可以,让loh走的更远、做的更多也可以,只希望能将声明的文字改的和实际情况相符合一些才好。

要是真的担心改声明的时候会遭遇内部义工的阻力,那能不能索性狠一点,谁反对的就问一下:当初布拖、纳雍确定转交规则的时候为什么不反对呢?那时候不反对现在晚了,来不及啦,这次不许反对,下次请趁早。
除此以外,改声明还有别的困难没?  有的话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6-14 11:06 , Processed in 0.18718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