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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西医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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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听了那么多的说法,对于是否转交捐款的问题,能问一下现在的希望之光到底处于那种状态吗?

A 理事会不同意转交,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义工自行操作?
--- 这样做的义工应该是没有遵守基本的工作原则吧,哪怕是为了实际工作的便利,但对于最基本的原则,窃以为,不应该自行改变,否则即使是好的愿望,也是在做可能会毁了这个组织的事!
B 理事会已正式同意转交,但还没改声明?
--- 如果是按照程序,正式投票决定的选择,就认真落实执行,该改的就马上改过来,咱别干挂羊头卖狗肉的事骗人。
C 理事会有争议,还在争论?
--- 这种事很难避免争议,那就按照程序大家公开讨论,投票决定呗。但在没有结果之前,对于这种涉及关键原则的问题,个人认为不应当改变以往的原则,特别是理事会应当正式声明表明态度;如果因为有争议就放任不管的话,那任何事每个人都可以自行其事了,这对公益组织可能是致命的!

算是处于“B理事会已正式同意转交,但还没改声明?”这个状态吧,不仅同意并且已经开始运作很久了,但是还没改声明。

现在的结果是:建议改声明,但是都不想改,叵测诡异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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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居然差一点错过了这么热火朝天的讨论~~
希望的资助人和义工都很透明,看到这里的讨论让我对希望依然有信心。

不过,作为一个资助人,看到楼主发的那个信息,我还是吓一跳的。假如是我收到这样的邮件,我肯定以为是骗子的把戏,因为“不转接资助人的资助款”这一条款已经深入我心。

我的理解是:由希望发布的孩子,由希望发出的汇款邮件,就得由希望负责。既然是从希望发出的汇款邮件中获得账号信息的,那作为资助人,我直接的理解就是:这个账号属于希望、或者希望义工的。我们不会拐着弯去考虑这个账号的所有人到底是希望的义工还是非义工。因为我只认一点:邮件是由希望发出的,账号信息是由希望提供的,所以,由希望负责。

所以,我的看法是:
1. 应对特殊情况有所变通,是应该的。
2. 修改相应的声明,免得资助人混乱,是有必要的

是的,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修改声明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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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讨论很精彩,我自己当初之所以会在LOH资助孩子最重要也是看了这个3个申明,世界再怎么变我们再怎么奥特
个人还是认为诚信最重要,当初怎么承诺这些资助人的现在也一定要继续下去。
要是我现在还是资助人要我汇款到第三方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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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采用第三方转交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羊场没有银行,也没有邮局。纳雍地区有近两百个资助孩子,要求每个小学生或者初中生办张银行卡绝对不现实,办卡取钱都得去很远的姑开或者纳雍县城,而且不一定所有孩子家长都能配合。再者采用邮局汇款的方式一是对账难于上青天,二是给老师造成巨大负担,本学期老师已经明确拒绝了采用邮局汇款的方式,往年往往为了一两笔汇款得到很远的乡镇去取款来回开支还得自己出。
  个人觉得采用第三方“爱心纳雍”义工转交和以前用邮局的汇到学校让老师转交给孩子并无区别,而在实际操作中明显感觉采用银行卡汇款然后定期到羊场去发放比以前的邮局汇款方式轻松了很多,既方便了学校老师也方便了义工核对账目。而在整个过程中LOH的义工仍然未接手钱物,应该不涉及到改声明的问题吧。
  如果大家了解纳雍地区的情况有更好的建议就提出来,如果可行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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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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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个人觉得采用第三方“爱心纳雍”义工转交和以前用邮局的汇到学校让老师转交给孩子并无区别,而在实际操作中明显感觉采用银行卡汇款然后定期到羊场去发放比以前的邮局汇款方式轻松了很多,既方便了学校老师也方便了义工核对账目。而在整个过程中LOH的义工仍然未接手钱物,应该不涉及到改声明的问题吧。
  如果大家了解纳雍地区的情况有更好的建议就提出来,如果可行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 


是的,这样处理方便了很多,也增加了可操作性,对孩子是好的。我个人是很支持的。
但是,从资助人的角度来看,这确确实实跟“不接手资金”这一原则是相违背的。咱不能跟资助人说:“我没拿你的钱啊,只是将钱打入我的账户,中转而已,所以不用改声明”。因为,很多资助人就是冲着这一条原则来的,假如有所调整,即使只是方式变化,实质没变,也得让所有人知晓、明晰,不是么?至于是否继续资助,那是各自的选择了,但在这阶段,至少咱应该让资助人明明白白,才能作出他们自己的选择啊。
义工的工作确实辛苦,我除了感恩,只有感恩。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也看到了“想当然”。有时候因为身在其中,(有的义工同时也是资助人),反而看不清外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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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所以以前的问题中第一个重要问题是资助款去向不明。不管这个帐户合法不合法,资助人来资助绝大多数都认为只要资助款能到孩子手上,用于孩子的学习生活,不会被没了,被手续费了之类,所以资助人不介意采用第三方收款。现在希望义工中应该没有人反对爱心纳雍作为第三方来收款。

采用第三方收款后现在资助人最关心的问题是资助款是不是保证到孩子手上,而且还是是否能及时地到孩子手上。

而存在的最关键的资助款的放给受助生的及时性问题,这也是以前几年纳雍问题中一个重要表现。这点是希望义工要为保障资助人和受助生利益应该更加努力的。这需要外联组和调查组的义工采取措施多花功夫的。现在资助人全力配合我们了,后面的就看义工的了。

我讨厌几年后还是不断接到 几年前需发放给受助生而不能发放给受助生的资助款 现需要退回给资助人 跟资助人要退款帐号的 查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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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怎么这么复杂。。。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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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现在的我只想说一句,就算有人想应时去改变3个声明,如何才能改变?

一个资助标准的调整和落实,都吵到几个人要退出的程度,谁敢启动三个声明的改变程序?

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以失败告终,没人愿意做。目前只有2个理事,1个自己已提出辞呈而且也被人家赶着下台。理事会召开个会议,该来的基本没来。

我这算不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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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不怎么参与什么资助标准的讨论,感觉这是对希望之光资助标准现状不了解浪费大家时间的讨论。

原因是希望之光小学二百一学期,初中三百一学期的标准就助学团队中应该不算低的,况且如果家庭特困还可以有特困补助,比如小学生特困的发布标准是四百一学期的,好几年前就开始执行了,近几学期中仍一直在执行的。一个一直在执行中的游戏规则被认为没有而需要重新讨论这是多么荒唐的事。

在忙碌太多的岗位工作之外也不是没时间去参与这些讨论,而是实在感觉这种讨论太可笑了,所以基本不参加。许多讨论都是对希望之光的不了解,或不该讨论或讨论的方向不对。嗯,所以不参与也罢。

至于为一些讨论而退出什么的,只能说会说的总比会做的多吧着实不可惜 而个别回来做事的且确实做了不少事的突然因某些人的一二句话而退出归根结底还是内心不够强大,还没有认定在做的事确实是内心深处认定的有意义的事?!有朝一日应该还会回来的,我相信

在我个人认为 就希望光做一对一资助,一个资助方式单一,工作流程相对成熟的平台,有靠谱的领导者固然很好,如果为了凑数那有不如没有,许多时候甚至会适得其反。 嗯明知有些靠谱的人没精力做理事的状态下,为对自己负责对希望负责 弃权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有人说理事召开的会议说有人不参加,事实是一开始大家都准时到达,而是提出召开会议的理事不知道当天有会议要开。

其实吧除了孩子的一些关键信息,资助人的一些关键信息需要保密外,其他关于义工工作上的讨论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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