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中西医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帖子太长了,都没信心看结果了,,
唉,
要么是LOH真的开始变质到表面了,,,
要么呢,不喜欢这种变相的改变一对一资助的资助人离开LOH,停止资助,或者不理LOH所给的帐户按照过去的传统做法自己给学生家里汇款就是了,,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43.83%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帖子太长了,都没信心看结果了,,
唉,
要么是LOH真的开始变质到表面了,,,
要么呢,不喜欢这种变相的改变一对一资助的资助人离开LOH,停止资助,或者不理LOH所给的帐户按照过去的传统做法自己给学生家里汇款就是了,,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吧,
要是汇到学生家里可以顺利收到的话,纳雍就没有那么多问题了,为什么需要通过学校老师转交,正因为那个地区邮路不畅,取款要跑很远的地方,汇款汇到学生家里经常出现逾期退回的情况

无锚也算希望之光的资深义工了,为什么会给出这样极具误导性的回答我表示不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没啊,正因为我是老义工,我才觉得LOH已经变了啊,不过能承认自己变了,而不再欺骗资助人是个好事。。

我是很赞赏现在的做法的,从过去偷偷摸摸的搞集资,到现在终于公开的丢掉“封建”的三大声明而开始经手钱物,是个进步。
但是既然做了,就要接受一部分资助人退出资助的结果啊。不可以既经手钱物,然后又用不经手钱物的声明去吸引资助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你说当初劝同事来认捐的时候,他们质疑这个资助款到不了孩子手里,,
我们拍胸脯保证的,因为我们是一对一,你自己直接寄钱给孩子,所以希望之光不可能出现象红会或希望工程那样的有人截留资助款的情况出现。

现在怎么说呢?
你们一定要相信那些网络ID的风格高尚,
他们有监督制度存在,
他们说他们自己不会截留资助款
他们会监督老师不截留资助款

可我们的监督制度能比红十字会的更完善么??
呵呵,不要说我劝不了我的同事继续资助,就是我自己也不可能汇钱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好久木有来逛这个版,还有这种事,俺都不知道呢?好象没有经过义工投票的。不过我觉得,时代在进步,如果LOH有所改变,还是应该对资助人有个交待。虽然我们大部分地区还是一对一资助,但是象这些个别地方有改变资助方式了,应该有特别的申明才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质询没有结果,改变原则没有程序,这里也逃不开潜规则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质询没有结果,改变原则没有程序,这里也逃不开潜规则了吗?
非常抱歉,让你有这种感觉。据我所知,LOH这里没有什么潜规则,只是网络交流很局限,再这里主要问题是执行能力严重不足。

转交汇款的操作,在义工们讨论和实施过程都很谨慎,大家都想尽量快速而安全地把资助款发到需要资助的学生手里。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调整,实在是当地的邮局及学校条件所限,详细的说明在本帖和其他帖子里有,需要耐心去看看。 <!-- l --><a class=\"postlink-local\"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5amp;t=65373\">viewtopic.php?f=5amp;t=65373</a><!-- l -->  <!-- l --><a class=\"postlink-local\"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5amp;t=65383\">viewtopic.php?f=5amp;t=65383</a><!-- l -->  
欢迎常来希望之光看看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
可我们的监督制度能比红十字会的更完善么??
呵呵,不要说我劝不了我的同事继续资助,就是我自己也不可能汇钱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居然差一点错过了这么热火朝天的讨论~~
希望的资助人和义工都很透明,看到这里的讨论让我对希望依然有信心。

不过,作为一个资助人,看到楼主发的那个信息,我还是吓一跳的。假如是我收到这样的邮件,我肯定以为是骗子的把戏,因为“不转接资助人的资助款”这一条款已经深入我心。

我的理解是:由希望发布的孩子,由希望发出的汇款邮件,就得由希望负责。既然是从希望发出的汇款邮件中获得账号信息的,那作为资助人,我直接的理解就是:这个账号属于希望、或者希望义工的。我们不会拐着弯去考虑这个账号的所有人到底是希望的义工还是非义工。因为我只认一点:邮件是由希望发出的,账号信息是由希望提供的,所以,由希望负责。

所以,我的看法是:
1. 应对特殊情况有所变通,是应该的。
2. 修改相应的声明,免得资助人混乱,是有必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作为资助人,我直接的理解就是:这个账号属于希望、或者希望义工的。我们不会拐着弯去考虑这个账号的所有人到底是希望的义工还是非义工。因为我只认一点:邮件是由希望发出的,账号信息是由希望提供的,所以,由希望负责。
......
所以说,不论转多少个弯,也不管义工怎样自己骗自己,所谓的第三方,事实上都是由LOH“背书”做担保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6-15 01:22 , Processed in 0.26612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