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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西医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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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嘿嘿~~我说你抬杠你还不承认
希望之光的声明,关非义工啥事啊。如果要造成你说的这样结果,其表述要改成“承诺资助人所捐全部款项,直接收款人和受助人一致” 够别扭的~~~而且如果改成希望之光义工怎么怎么,反而只是强调义工个人不可以了,和原意背道而驰。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可能不明白,就象前边那个背书,你是闲得无聊来消遣人的吧~
关于背书,若认真说我就会建议不要用这个词,在“汇款”这件事情上用“背书”一词本来容易造成混淆(真正的背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追索。咱说的背书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容易让人误会为一种保证,认为此处背书有法律效力),但是用与不用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大不了到时候解释说此背书非彼背书,咱是无意也是善意用的好了。

那现在不贫嘴了,认真的说一下:关于首页声明“希望之光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这句话的含义是指:
在希望之光网站认捐的孩子(确切说是希望之光网站发送汇款邮件、跟踪汇款情况的资助个案)------------对这些希望之光的贫困学生的资助款是不会转接的,并且是“任何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款”

前面咱们说的“义工”“非义工”的分法,不是这句话的本意。 我上面和莲莲贫嘴一下是因为我觉得“如果真想将声明的含义改成这样也成,那就将声明也改成一致也是一样的”

莲莲你呀,粉丝总是不理智的是不是啊,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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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
可是就算我out到天边去,我也觉得诚实是咱loh永远不会变的底色啊,......
未必吧,可能只是想象中的底线。很多时候,“维稳”压倒一切,诚实守信、真实可靠等等之类都可以暂时搁置。LOH也是一个江湖,不会比现实社会更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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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糊涂gg你还说,你在里面做义工怎么不早点提出建议啊,你可以早点推动修改声明这件事的进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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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一年前就说过了。“太极拳”+“维稳”+瞎掰胡扯,再一次证明LOH就是一江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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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说该做某某事的人多,说怎么做的人少,真的去做的人就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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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糊涂gg,要不你现在也尝试着帮忙推动一下修改声明这件事吧

既然已经开始转接了,就将声明也修改到位,总是一件好事,可以名副其实,也可以大踏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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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我只能说,三个原则犹如家法一样横在LOH的每个义工的头上,我估计在LOH体制内的义工都没敢想过修改这三个原则,所以LOH一直做事循规蹈矩,在中国经济以及社会环境经过10年巨变后的今天,被所了解的很多人定性为“保守”,甚至“落后”。

纳雍银行卡的建议提了近一年,一直挂在论坛,没有实质性的探讨和落实,直到10月中,纳雍羊场乡100多学童的资助暂停,论坛组和数据组提出今年不实施银行卡就停止对纳雍地区的资助,因为邮局汇款方式导致资助款的去向核实累计几个学期成了重大问题,阻碍这个地区的持续资助。

这个关口正好新理事选举,我不才为了解决这些棘手问题跳出来自荐做了新一任理事,感谢义工代表的支持,顺利通过选举。正好9月底我去纳雍实地做了些调查,与中学和小学负责对接LOH资助款发放的老师做了沟通,同时做了近期的退款交接,也带回来部分学生资助款发放学生或者家长的签收表(回来后陆续在10月内把所有的发放签收表收集上传)。关于银行卡的使用也在实地做了调查。

原来模式采用的是邮局汇款到学校老师,转交给学生,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转交资助款”的行为?LOH一直如此执行,默认是与三个原则不违背的。如果这也是”转交资助款”的行为,那这个问题就很深了。

提议是希望老师使用银行卡,银行转账给老师取代邮局汇款给老师,老师收到款以后的发放流程与以前一致,新方案加强了外联核查的力度,以前是没硬性要求把学生或者家长的签收表收集到的,新流程要求必须收集到,以签收表为准。

但是纳雍的实际情况是,老师在羊场乡麻嘎村,村里没有邮局也没有银行,摩托车距大约1小时的姑开乡有邮局和信用社。本来是希望老师在姑开乡开一个专用的卡,但是经了解姑开信用社还未开通网络业务,这里开的卡无法进行网上查询,不能网上查询就无法对账,银行卡就无法使用。

让两位老师去距离开车4-5小时的县城开银行卡、取款,是不现实的。小学老师希望继续保持邮局方式,因为相对银行卡来说邮局方式对他更方便。中学老师由于工作繁忙,不太愿意继续支持这个工作,但是如果使用银行卡可以减少去邮局的次数,他觉得还可以继续做。

最后不得已选择爱心纳雍做第三方,参考了保卫午餐项目的模式。当初午餐项目时候讨论过转交资助款的问题,结论是第三方是独立的,不是LOH义工直接转款,与三个原则不相违背。这个过程我个人未参与,结论是如此。

如果这个结论事实上与三个原则相违背,我是赞成拿出来探讨。

讨论有二种结果:

一个是坚持三个原则,比如午餐这类型实物需要募集资金进行采购或者拨付的项目以后LOH就不做,不要再动这方面的心思,就做一对一助学,不管世界如何变化,一条路走到黑;而且即使做一对一,纳雍这类虽极度贫困但是资助数量大,发放和核实复杂的地区也不能做。

二是修改三个原则。怎么修改具体讨论。

上面是我作为LOH的现任理事和义工做的一些解释并表达观点。

下面代表我个人:

我也曾是LOH的资助人,做LOH的义工近9年。去年秋季开始与LOH部分义工一起运作三杯茶公益,一年内实施了7所学校,1300多学生得到午餐资助。同时实施了2010冬季冬衣项目,惠及2300多小学生。三杯茶公益是个新的平台,没有严谨的原则约束,主要通过义工的朋友以及网络(占据70%以上,趋势是更多)进行资金募集,资金募集到第三方账户(私人)。短短一年,已募集近80万资金,通过账务透明、过程透明的模式,获得众多资助人的认同和信任,几乎没有一位资助人来质疑他的善款的去向。

在此我想表达的是,坚持原则绝对是对的,但是纠结于一些概念,也许会把我们引入一种困窘。比如还是说“转交资助款”,严格来说,就只能是资助人直接对受助人,任何中间环节都叫“转交”,包括老师转交。但是如果这样定义,LOH目前资助的1/4学生是无法操作的,而这1/4的学生,可以说是最需要帮助的一个群体。因为越是深山地区,越无法实现直接资助,只能通过“转交”的方式。

任何词义都有广义狭义的理解,关于“转交资助款”,狭义的理解,任何转交都是转交;广义的理解, “不是义工直接经手资助款就不是转交”,这也是我个人以及我所接触到的大部分LOH义工的理解。

LOH现在最需要的是提高效率和服务的质量,服务包括对资助人和受助人双方。如果资助人能及时收到汇款的反馈、实地核查的详细可靠信息,不管是否转交,是不是就可以更增加对LOH的信任程度?信任度和荣誉是做出来的,不是靠所谓原则保证的。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里,LOH需要在模式上不断革新,在组织建设上开发领导梯队,能够不断引领LOH在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实现使命。这两者是LOH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也正式LOH目前最需要建设的能力。

我个人非常赞同医生的提议,如有必要,义工投票改变三个原则。但是这不是LOH目前最需要做的事,而且这件事会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

我宁愿大家都能广义地理解“转交资助款”这个概念,而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具体的工作中,缩短环节、提高质量,提供更好的服务给资助人和受助人,打造更和谐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有能力的志愿者加入,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孩子走进这个平台,让资助人的善款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孩子手里。


很多前义工都在关注LOH,看到你们我感到很温暖,很开心,欢迎你们随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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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
雨儿写了这么多,很感动。我读了3遍试着总结一下作为理事答复的意思:
1、三原则成为现义工心中的家法了,已经在阻碍loh的发展...三原则的存在是loh被看做保守和落后的原因(这个推理对吗?)
2、论坛组和数据中心提出不实行银行卡就必须停止纳雍资助,所以必须转接。
...隐含的逻辑是:银行卡方式=转接方式(这个等式成立吗?)
...隐含的第2个逻辑是,是论坛组和数据中心要求必须转接的,不转接方式就停止资助。
3、雨儿去了纳雍,了解到实地情况*amp;*%¥,结论是“不得已选择第三方。
4、雨儿认为纳雍模式=午餐模式。
5、如果纳雍模式被定义为违背了三原则,雨儿认为要么不改声明同时停止实际转接行为,要么改了声明并继续光明正大的转接资助款。
----------------------------------
那么对第1点:“三原则成为现义工心中的家法..阻碍loh的发展”
====既然如此,请尽快去修改三原则,让恶法消失,让loh大踏步前进才好。如果三原则改了,此贴就可以终止咧
第2点:“论坛组和数据中心提出不实行银行卡就必须停止纳雍资助”
第3点:“实地调查结论是“不得已选择第三方”
====这2点说的是纳雍方式产生的前因后果,前面我说过100遍了,再说一遍吧:事实已经说明了转接资助款的已存在和合理性,关于纳雍模式的历史、原因、委屈、不得已、第三人的安全性、“背书”的安全效力乃至这种模式对孩子带来的好处、各种煽情的用词。。。这些都与主题(该不该改声明)无关,所以这2点不在讨论范围内,我忽略掉。(这样才能让讨论不至于混乱,才能让主题不被淹没掉和被挤掉)
第4点:“纳雍模式=午餐模式”。
=====这个也已经说了100遍了,雨儿可能没看到过。再说一遍:
午餐项目在调查和发布时的计量单位是“学校”,不是贫困孩子。发布时是发布某个学校的食堂午餐项目,认捐时是将学校食堂的费用分割成多份,类似于高中资助的分割。每个资助人的资助款不直接对某个具体的孩子。
一对一资助的计量单位是贫困孩子,发布时是发布到孩子的个人资料,资助人的资助款是承诺一对一给孩子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咱们的三原则的不转接指的就是一对一资助这种方式。


若将新午餐项目视同为不是声明所指的一对一项目,是条款中的灰色地带,改了原则固然好,不改原则就做了午餐项目也还勉强可以算是强词夺理,有的理可扯一扯。
但是在一对一资助个案这种传统项目上实际转接资助款,再不改声明就超过底线了,超过了“诚实”这个底线,再来辩白纳雍模式算不算违反三原则,其实已经太说不过去了,凡事不能太过,即使强词夺理也不能夺的太过,总要有个尺度是不是。
------------------------------------------
其实我猜,你们很多人心里都知道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了“必须用转接方式,但绝不能改声明”的尴尬现状,只是这个原因不方便说出来。
有人说“纳雍情况特殊,转接资助款才能继续资助下去,但是修改声明会通不过,大多数义工会反对”--------------能这样说的人我觉得很温暖,因为这有可能是实话。
有人说“纳雍模式和午餐模式等同”,例如卿青和雨儿=======这样说也还好,因为是逻辑和思考问题,是可以通过讨论和比较得出结论的。
有人说“纳雍模式没有违反三原则”========我觉得真这么认为的人只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这么说的人心里是非常清楚的,只是不想说出真正的原因而已,所以我很失望,第1失望在不够坦诚,第2失望在明知没理的情况下还在强词夺理。第3失望在这是在以某种方式损害了loh网站的信誉和诚实度,但是貌似没人在乎“loh的网站声明不转接任何资助款,实际通知邮件中却赫然列上了祝绯的大名和卡号、支付宝账号”这件事,竟然没人觉得这是对loh信誉的伤害---失望的是100多义工竟然没人在乎这件事了~~~ 这还是当年大明湖畔的。。。吗?

一个猜测是“挂着不转接任何资助款的声明,可以吸引资助人,取消了会影响资助人来源”====但这个可能性基本为0,第1资助人都非常善良,转接也没问题,事实已经证明了。第2就算有执着的资助人在意这个,那靠声明不转接吸引来的人也可以用脚投票啊,所以,这个可能性可以忽略。

最后一个猜测是“大多数人会同意改声明,投票是可以通过的,但是懒得操作,太麻烦”----这个,可以先忽略吧。就像雨儿用个人身份表达的“赞同改,现在不能改”这样的理论,我觉得可以先搁置不争。如果“认为应该改规则”被大家接受之后,再讨论什么时候改、怎么改,这是两件事。(不过雨儿这个回帖里前后表达了几次赞同、不赞同的意思,观点是不固定的,一会儿认为该改,一会儿认为不该改,挠头...总有点躲躲闪闪、闪烁其词的感觉)

但是不管怎样,对于“让祝绯卡号收款再转交老师,老师再转交学生”的纳雍模式算不算违反三原则之“希望之光不转接任何对贫困生得资助款”的这道题,我希望能让资助人、义工们来自己判断,大家可以将观点和理由摆在这里,要么说服,要么被说服,就算最后大家仍然各持几见也没关系,每一个读贴的人心里会有一个天平。
但有一点,谁也不要生气。不值得,也没必要动肝火。大家说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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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希望之光的三个声明
1、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
2、暂不接受任何外界资助;
3、暂不接受任何官方媒体的采访。
这三个声明的主体都是希望之光,就我的理解第一个声明的意思是希望之光本身“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按照这样的理解,目前纳雍地区通过第三方(非希望之光义工)接收汇款并由学校老师负责发放汇款的模式并没有违反这个声明,而且我相信这也是目前大部分义工的看法(这个方案从讨论开始到最后组长和理事会表态通过期间,没有任何义工就违反声明问题提出过任何异议)。

如果要按照中西医的理解:任何形式的转接资助款都违反了希望之光的第一个声明,那么希望之光早就可以歇业了。资助人要把资助款直接给受助学生,只有一条途径,那就是陈光标式的捐款:直接把资助款交到受助学生手里。这种情况在希望之光也是存在的,比如说资助人参加希望之光组织的复查活动,顺便把资助款交给自己资助的学生。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邮局汇款都是转接的,小学和初中的孩子较小不会自己去邮局取款,汇到家里是由家长代取、汇到学校是由老师代取。据我所知,由于受助学生的家比较偏僻、邮路不便,希望之光是建议资助人汇款到学校,收款人写学生名字,即使这样,一般实际情况仍然是学校老师代取款,然后再交给学生。

我想希望之光第一个声明的初衷是为了保证资助人的资助款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内部义工侵吞资助款的风险,希望之光的一系列制度设计(比如外联和复查双重核实)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这次纳雍汇款新方案流程的制定,也是为了保证资助款能够实际到达受助学生手里,其中有一条新规则就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必须要有受助学生本人或者家长的签收记录才能算资助款收到。

最后表明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1、你认为纳雍地区现在的汇款方案违反了希望之光第一个声明吗?
答:没有;
2、你认为希望之光的三个声明需要修改吗?
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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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希望之光让资助人先汇款给义工的账户,义工再转交给

这三个声明的主体都是希望之光,就我的理解第一个声明的意思是希望之光本身“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按照这样的理解,目前纳雍地区通过第三方(非希望之光义工)接收汇款并由学校老师负责发放汇款的模式并没有违反这个声明,而且我相信这也是目前大部分义工的看法(这个方案从讨论开始到最后组长和理事会表态通过期间,没有任何义工就违反声明问题提出过任何异议)。

如果LOH不能保证第三方资金的转到受助生手上,资助人凭什么相信LOH通过第三方资助。
由LOH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跟LOH转交有本质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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