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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随风飘散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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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圣经:哥林多前书11:23-26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被出卖了还可以那么平和~难道希望的不改变让你感觉非得以这种比喻来表达痛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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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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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这句话是我纪念梦天使的,她的亲人她的朋友来向我求助的时候,我可以做得更多,但我忽略了,一直是一个愧疚,如今的希望之光不也正是这样吗?我没觉得希望之光有任何的愧疚,只是在想办法去推委解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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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我倒是觉得没必要愧疚什么。

如果loh人人都愧疚了,反倒是把自己置于一个道德制高点的。

那,也是你们,他们,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

做了,然后争取尽力去做。

T2000你自己现在也在做,可以对比一下你对loh提出的意见,看看自己现在做的。有些事情,说出来和做出来是不一样的。希望你能把做的过程中获取的宝贵经验传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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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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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就是因为我也在做,所以很多事情你们一个劲的如何不可行,那是信不过的,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在LOH里也说过不少了,至少我觉得不应该还会有人说我会把我所知所想的藏起来,还有,我觉得永宁助学比LOH有优势的一点是,永宁助学不至于象LOH对保密的观念画得那么死,在我们看来,只有很小一部分的资料才需要保密,甚至还对外开放了一个可以直接进入内部论坛的观察员ID,还有优势就是永宁还有一个高效的管理团队,敢说了算

愧疚不是道德制高点,反而是一种叫做职业素养的东西,LOH是严重缺乏的,不要说义工是义务工作,没有责任这样的话,义工可以随时请假做自己私人的事情不会被扣钱,但是只要你承担了这份工作,就必须要做好,没有任何理由,你们把义工的义太着重于解释为义务,而忽略了工作的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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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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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今夜很无聊quot;:3mp816bt][quote=quot;白云深处quot;:3mp816bt]我只能说你们太不了解政策的东西了。

1、备案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从通管局开始这个事情,我就参与过某些网站的备案,当时是受到xxx办公厅关注的,并且还被xx部点名过的网站,一样办成。备案这个事情,我算是比较早接触的了,还是N多年前了。

2、吸收外来资金,不是要吸收到希望,而是希望继续目前模式,只是起到捐助联络。

3、媒体,希望不会去影响媒体吗?这就是公关能力,我不信希望没有这样的人才。

1。呵呵~希望之光网站备案初期都是我来做的
希望之光最早备案好像是从2002年开始的,开始是在其他城市,2003年初,我接手开始在广东备案。因为服务器和技术人员都在广东。从2003年到2005年,我因个人原因退出希望之光,2年多,去过N次广州通讯管理局,打过数不清的电话,提交过数次的申请表,得到的答案是还在研究。问之为什么其他的公益组织网站都可以备案,希望之光的网站不能备案,得到的答复,希望之光的备案相对麻烦,上面还在讨论,没批。
希望之光网站正式备案好像是到了2005年中才批地

2。关于资金的问题,我记得在2002年底还是2003年初的时候。希望之光曾经有个机会得到一笔资金来改善网站服务器。当时就资金问题咨询过法律专业人员(光我就问过3个作律师的朋友),没有正式注册的公益机构或团队,就是正式注册了没有经过审批,接受或主动宣传召集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是可大可小的事,没事的时候,政府可以默许这种情况的存在,有事的时候,可以当成是非法集资或其他的经济犯罪行为(忘了具体的说法了)。
接受资金总要有个账号吧,资金进入这个账号后,希望之光才能拿这个资金运作吧。所以说不管怎么说,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个资金还是要先进入希望之光内部后,才能到孩子手中或其他地方。
希望之光的不是正式机构,无法开公司性质的账号,只能以某个义工的身份开账号。
假如,仅仅是假如,由于特殊原因,这个账号上有1000万或更多钱的时候,谁能保证这个资金不会被挪为他用,或发生其他无法想象的事。[/quote:3mp816bt]
备案的事情只能说你没找对人

资金帐号的事情只能说方法很多,但是我不能在这里公开说[/quote:3mp816bt]

=========================================================================

没看完。。。。。。但看到这里,我觉得要说几句了。


第一点,备案的事情要找对人才能办好吗?为什么一个事情不能公事公办。说明在备案过程中至少有不光明磊落的事存在。

第二点,资金帐号的方法你不能在这里公开的说,那么,说明这些方法至少不光明正大的。


而希望之光不想做不光明正大的事。


希望之光不能及时备案,据前面零星了解到的情况推测,应当是被某些部门卡住了,与找对人没有关系。这是你不了解的。你不要以为我们不想备案成功。希望之光当时有人也想通过关系备案的,但最后被大家否认了。当希望之兴备案成功后,好多义工包括我,都是欢欣鼓舞的。


希望之光的三个原则,我是大力支持的。如果这三个原则改了,我肯定是不认同的,我宁可单干。

你不用担心我会膛臂挡车,由于个人原因,我已经转机动了,也许我以后都不能以义工的名义出现了,我非常的怀念我在希望之光的日子。现在我只是不断的介绍那些认同希望之光理念的朋友来参与希望之光的活动。至于他们参与后是否还会认同希望之光的理念,也不是我能左右的。

希望之光不可能是所有人的。。。。虽然有义工也认同这个观点,但我不认同。因为每一件事,每一个事物,都不可能让所有的人认同。那么,希望之光也一样,只是认同他的理念的人的。希望之光不可能解决所有贫困学生的问题,就是那些发展很快的助学组织也是一样的。彻底的解决,只有靠社会发展及政府的推动。

现在希望之光能够成存,说明认同他的理论的义工及资助人还是很多的。他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做公益。如果希望之光有一天出现了全职义工,那么,那时的希望之光就不再是现在的希望之光了。那么支持这一理念的义工及资助人他们也许会成立别的助学组织,而不可能是这样的理念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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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对啊,就是因为我也在做,所以很多事情你们一个劲的如何不可行,那是信不过的,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在LOH里也说过不少了,至少我觉得不应该还会有人说我会把我所知所想的藏起来,还有,我觉得永宁助学比LOH有优势的一点是,永宁助学不至于象LOH对保密的观念画得那么死,在我们看来,只有很小一部分的资料才需要保密,甚至还对外开放了一个可以直接进入内部论坛的观察员ID,还有优势就是永宁还有一个高效的管理团队,敢说了算

愧疚不是道德制高点,反而是一种叫做职业素养的东西,LOH是严重缺乏的,不要说义工是义务工作,没有责任这样的话,义工可以随时请假做自己私人的事情不会被扣钱,但是只要你承担了这份工作,就必须要做好,没有任何理由,你们把义工的义太着重于解释为义务,而忽略了工作的工了


这个观点我有点认同,而且有实践经验!我觉得LOH的内部和外部论坛的确是让关注的朋友感到疑惑的。至于是否设立观察员ID等措施是可以商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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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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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墨瓜老兄:

首先不能公开说的事情,未必是因为不想光明正大。----比如你让我公开讲讲这句话的道理,我还真没这胆量。惹不起,躲得起,就这么简单:)

其次为什么一定要维持“现有的希望之光”不变呢?如果变化一下可以更好的为孩子提供帮助,更好的为资助人提供服务,为什么不去做呢?与时俱进有什么不好呢?义工和全职人员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工作呢?有的助学网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而且很成功,怎么到了希望就成了天大的问题?回答这些问题,可能要搞清楚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归根到底,希望为谁而存在?

还请兄长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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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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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悬命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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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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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墨瓜哟。呵呵

不过你不该来这找说法嘛,没必要拉,反正希望之光即使变质了就换个认同这三大原则的地方去好了。
我想大家心里都一杆秤的了,不然其实LOH早就变了嘛。反正各种说法又不是今天才有,其实从LOH创立的时候就有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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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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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墨瓜老兄:

首先不能公开说的事情,未必是因为不想光明正大。----比如你让我公开讲讲这句话的道理,我还真没这胆量。惹不起,躲得起,就这么简单:)

其次为什么一定要维持“现有的希望之光”不变呢?如果变化一下可以更好的为孩子提供帮助,更好的为资助人提供服务,为什么不去做呢?与时俱进有什么不好呢?义工和全职人员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工作呢?有的助学网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而且很成功,怎么到了希望就成了天大的问题?回答这些问题,可能要搞清楚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归根到底,希望为谁而存在?

还请兄长三思。


哈哈....老弟,你已经跑路了呀......


希望之光过往的一些事还是从你嘴里知道一些的.其实那些东西的影响,就是不光明正大的,只不过那次不光明正大的事在另一方....而不在我们一方.而你不敢说,也说明说了的后果不好,但这后果也是不能公开说的,也说明另一方的不光明正大.

我为什么希望quot;希望之光quot;不变,是因为,本来我就对全职义工有疑问.全职的能叫义工吗?就因为他们在做有益于社会的事?那哪个人认为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社会无益啦?那是不是我们都是义工?其实那只是一项工作,是他生存及生活的必须而已.


我看过密码与格桑花的聊天,感觉他们是在做事业,这我不反对.他们吸收的义工也考虑了资源的利用.这我就觉得有些悲哀了.因为我肯定没有他们所需要的资源,那是不是我就没有资格献爱心了啦?我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仅仅想在业余时间做点有助学助困的事,那么,希望之光现在接受这样的义工,而以后quot;希望之光quot;变化了,为了达到资助更多贫困孩子的崇高目标,觉得我们这样的义工导致效率不高,而把我们挡在献爱心的大门之外,那是不是爱心的变质啦?

这么多助学团体,没有一个团体与quot;希望之光quot;一样,为什么非要希望之光变得跟他们其中一个一样啦?现在意见版好象是非要改变quot;希望之光quot;不可的架式.我就觉得奇怪了,你们为什么就容不下一个quot;希望之光quot;啦....

是,我们只是业余做一下,效率是说不上了,但我们的爱心也是爱心啥...

其实希望之光,真的是希望之光,没看见好多都从希望之光借鉴经验,有好多人走出希望之光自立门户,好多助学网站都有希望之光的影子,这些都是希望之光对公益事业的贡献吧?希望之光的经验,教训,不都是那些没有效率的业余人员的爱心奉献吗?

我也算是基本离开希望之光了,现在才来激动,哈哈哈.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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