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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随风飘散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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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至于最后一个,麻烦先研究一下loh现在的流程。另外,1人10个,一年再多发展1000个,就一人再多负担10个,下一年,再负担10个。。。况且每个人的优势不一样,所以进入不同的组。让一个人全能,估计现在loh里找不出一两个人来:先外联负责获取资料,然后调查,然后审核,然后负责发布,然后负责录入,然后负责联系资助人,然后负责后续跟踪。。。想想就恐怖


烙铁兄弟肯定是现在最辛苦的希望义工和组长,但我不得不说我不能同意烙铁的想法。

只有在忽视义工主观能动性,把每个义工固化在单一岗位上的前提下,烙铁的话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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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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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忽视义工主观能动性,把每个义工固化在单一岗位上的前提下,烙铁的话才成立。


hehe,正好相反,这话我不能同意

主观能动性是无法量化的东西,每个人的差异巨大,不是规范化管理要参考的主要指标

烙铁的计算方法是不能全面反应问题,不过我觉得如果真的能把每个义工(非具体ID,而是一个单人工作量)固化在单一岗位上,倒是件很美好的事情。

况且这么几年来,我们也一直都在为这个努力。如果真能定岗定则定量定人,说明流程已经优化到相当美好的程度,步骤间配合传递没有任何问题。

我觉得长久以来,我们就是因为靠部分义工非常强的“主观能动性”在维持,当救火队,而相对忽略标准化建设,造成了工作中的很多问题一直不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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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如果真能定岗定则定量定人,说明流程已经优化到相当美好的程度,步骤间配合传递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是能么?
定岗定则定人跟定量也不太一样……
再说,每个都定了也不能说配合传递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这问题忒高深了,我怎么又来掺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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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4、这就是希望没有把后续很多工作交给捐助人和受捐人的原因,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不是好的方法。其实可以算算现在希望多少义工,每个组多少人,可以算出每个孩子有多少服务人员,再对比其他助学组织,看看究竟问题出在什么环节。


这个我比较同意,一直都觉得我们的后续服务有点象个“全职保姆”。也许可以尝试适当简化些?比方说我在某个助学网站资助的孩子,除了第一次汇款后收到当地志愿者的EMAIL,他们没有给我任何反馈。这么多年都是我自己和孩子联系的。当然不是说我们也这样完全撒手不管。不过可以适当简化日常性的工作,比方说把后续服务由“主动”转为“被动”。即默认资助是正常的情况,当校方或复查反馈资助人不再汇款时,我们再介入联系资助人,或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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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主观能动性这个东西的确难以琢磨。

全能还是专一项而走流水线,也看不出孰高孰低。目前,只能是保证每个义工的工作量每日不超过多少来衡量。

驴子说我最辛苦,那倒不是,呵呵。是具体干活的义工最辛苦。简化流程、减少信息处理量大概是最直接的方法,不过目前看来,还找不到切入点。

至于卿青的“撒手政策”,有点担忧。一般来讲,学校或者学生反馈,只能是loh的定向联系人,而学校或者学生的反馈大概很多时候还不及loh主动的调查和询问吧。

如果可以这么简化,其实保持简单的:调查--审核--发布--重新发布。就可以了,其它的,就都简化掉了,这样倒是省去了绝大部分的数据信息管理工作。不过,有多少资助人可以接受这种做法?比较难一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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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希望之光声明:
1.希望之光不转接任何对失学儿童的捐款;
2.希望之光暂不接受任何外界资助;
3.希望之光暂不接受任何官方媒体的采访。

我想希望之光在5年前定下的这样quot;暂不接受quot;的原则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前辈也考虑到了未来的变化,所以用了quot;暂不quot;条款,就是给后人留下了变革的空间.现在后来人对这三点有各种各样的理解(也许甚至包括对前辈思想的误解和曲解),不知道当年制定此原则的前辈是否可以重新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解释一下当时的背景和环境,以及在现在的条件和背景下是否有重新定义的可能?


我不算老义工,但就这2个问题当时也和老义工沟通过,就我的理解说下看法

1。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在当时希望之光比别的助学网站更受到某些机构的关注,在加上当时的各种环境对希望之光这类的草民 助学团队没有像现在这么开放。(举个例子,现在的助学网站备案多容易啊,但希望之光的网站备案经历了多长时间,多少艰难,大家可以问问知道的义工)而一个没有合法身分,并加倍受到关注的网站大量吸收资金,是个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大家多少都因该知道。
2。如果开始收取外来资金,就不能使现在这种模式,整个的希望之光的架构就的变,而这部分又分2种状况,
一是注册为正式的机构(比如基金会),得要有专职的义工处理事情和资金。如果这样的话,就得归属到民政部管理,无法保证自己的独立性。还有个问题就是法人由谁当?希望之光没有归属权,最早发起的义工都签署了放弃拥有权的协议。那么现在这个法人怎么产生?产生后是否能得到义工的认同?
二就是不注册为正式的机构,由个别义工管理,那这个义工由谁监督,怎么监督?
说句难听的话,现在的希望之光是没什么利益(包括金钱和社会名誉),假如,当希望之光每月有100万的资金来源,和很高的社会名誉时,谁敢保证这个做法人的义工或管理资金的义工或少数的义工不变?谁敢保证希望之光不会是第二个**工程?
3。现在的媒体大家都知道一个芝麻大的事,能给你说成西瓜大。那么希望之光现在有没有能力来承担媒体炒作带来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如果有能力承担就可以改这条,如果没有能力,那还是保持。这个评估只能有希望之光内部来评估,别人无法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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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quote=quot;随风飘散quot;:2ten8b92]希望之光声明:
1.希望之光不转接任何对失学儿童的捐款;
2.希望之光暂不接受任何外界资助;
3.希望之光暂不接受任何官方媒体的采访。

我想希望之光在5年前定下的这样quot;暂不接受quot;的原则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前辈也考虑到了未来的变化,所以用了quot;暂不quot;条款,就是给后人留下了变革的空间.现在后来人对这三点有各种各样的理解(也许甚至包括对前辈思想的误解和曲解),不知道当年制定此原则的前辈是否可以重新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解释一下当时的背景和环境,以及在现在的条件和背景下是否有重新定义的可能?

我不算老义工,但就这2个问题当时也和老义工沟通过,就我的理解说下看法

1。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在当时希望之光比别的助学网站更受到某些机构的关注,在加上当时的各种环境对希望之光这类的草民 助学团队没有像现在这么开放。(举个例子,现在的助学网站备案多容易啊,但希望之光的网站备案经历了多长时间,多少艰难,大家可以问问知道的义工)而一个没有合法身分,并加倍受到关注的网站大量吸收资金,是个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大家多少都因该知道。
2。如果开始收取外来资金,就不能使现在这种模式,整个的希望之光的架构就的变,而这部分又分2种状况,
一是注册为正式的机构(比如基金会),得要有专职的义工处理事情和资金。如果这样的话,就得归属到民政部管理,无法保证自己的独立性。还有个问题就是法人由谁当?希望之光没有归属权,最早发起的义工都签署了放弃拥有权的协议。那么现在这个法人怎么产生?产生后是否能得到义工的认同?
二就是不注册为正式的机构,由个别义工管理,那这个义工由谁监督,怎么监督?
说句难听的话,现在的希望之光是没什么利益(包括金钱和社会名誉),假如,当希望之光每月有100万的资金来源,和很高的社会名誉时,谁敢保证这个做法人的义工或管理资金的义工或少数的义工不变?谁敢保证希望之光不会是第二个**工程?
3。现在的媒体大家都知道一个芝麻大的事,能给你说成西瓜大。那么希望之光现在有没有能力来承担媒体炒作带来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如果有能力承担就可以改这条,如果没有能力,那还是保持。这个评估只能有希望之光内部来评估,别人无法代劳[/quote:2ten8b92]

我只能说你们太不了解政策的东西了。

1、备案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从通管局开始这个事情,我就参与过某些网站的备案,当时是受到xxx办公厅关注的,并且还被xx部点名过的网站,一样办成。备案这个事情,我算是比较早接触的了,还是N多年前了。

2、吸收外来资金,不是要吸收到希望,而是希望继续目前模式,只是起到捐助联络。

3、媒体,希望不会去影响媒体吗?这就是公关能力,我不信希望没有这样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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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我只能说你们太不了解政策的东西了。

1、备案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从通管局开始这个事情,我就参与过某些网站的备案,当时是受到xxx办公厅关注的,并且还被xx部点名过的网站,一样办成。备案这个事情,我算是比较早接触的了,还是N多年前了。

2、吸收外来资金,不是要吸收到希望,而是希望继续目前模式,只是起到捐助联络。

3、媒体,希望不会去影响媒体吗?这就是公关能力,我不信希望没有这样的人才。


1。呵呵~希望之光网站备案初期都是我来做的
希望之光最早备案好像是从2002年开始的,开始是在其他城市,2003年初,我接手开始在广东备案。因为服务器和技术人员都在广东。从2003年到2005年,我因个人原因退出希望之光,2年多,去过N次广州通讯管理局,打过数不清的电话,提交过数次的申请表,得到的答案是还在研究。问之为什么其他的公益组织网站都可以备案,希望之光的网站不能备案,得到的答复,希望之光的备案相对麻烦,上面还在讨论,没批。
希望之光网站正式备案好像是到了2005年中才批地

2。关于资金的问题,我记得在2002年底还是2003年初的时候。希望之光曾经有个机会得到一笔资金来改善网站服务器。当时就资金问题咨询过法律专业人员(光我就问过3个作律师的朋友),没有正式注册的公益机构或团队,就是正式注册了没有经过审批,接受或主动宣传召集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是可大可小的事,没事的时候,政府可以默许这种情况的存在,有事的时候,可以当成是非法集资或其他的经济犯罪行为(忘了具体的说法了)。
接受资金总要有个账号吧,资金进入这个账号后,希望之光才能拿这个资金运作吧。所以说不管怎么说,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个资金还是要先进入希望之光内部后,才能到孩子手中或其他地方。
希望之光的不是正式机构,无法开公司性质的账号,只能以某个义工的身份开账号。
假如,仅仅是假如,由于特殊原因,这个账号上有1000万或更多钱的时候,谁能保证这个资金不会被挪为他用,或发生其他无法想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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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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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quot;白云深处quot;:30i30j0f]我只能说你们太不了解政策的东西了。

1、备案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从通管局开始这个事情,我就参与过某些网站的备案,当时是受到xxx办公厅关注的,并且还被xx部点名过的网站,一样办成。备案这个事情,我算是比较早接触的了,还是N多年前了。

2、吸收外来资金,不是要吸收到希望,而是希望继续目前模式,只是起到捐助联络。

3、媒体,希望不会去影响媒体吗?这就是公关能力,我不信希望没有这样的人才。

1。呵呵~希望之光网站备案初期都是我来做的
希望之光最早备案好像是从2002年开始的,开始是在其他城市,2003年初,我接手开始在广东备案。因为服务器和技术人员都在广东。从2003年到2005年,我因个人原因退出希望之光,2年多,去过N次广州通讯管理局,打过数不清的电话,提交过数次的申请表,得到的答案是还在研究。问之为什么其他的公益组织网站都可以备案,希望之光的网站不能备案,得到的答复,希望之光的备案相对麻烦,上面还在讨论,没批。
希望之光网站正式备案好像是到了2005年中才批地

2。关于资金的问题,我记得在2002年底还是2003年初的时候。希望之光曾经有个机会得到一笔资金来改善网站服务器。当时就资金问题咨询过法律专业人员(光我就问过3个作律师的朋友),没有正式注册的公益机构或团队,就是正式注册了没有经过审批,接受或主动宣传召集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是可大可小的事,没事的时候,政府可以默许这种情况的存在,有事的时候,可以当成是非法集资或其他的经济犯罪行为(忘了具体的说法了)。
接受资金总要有个账号吧,资金进入这个账号后,希望之光才能拿这个资金运作吧。所以说不管怎么说,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个资金还是要先进入希望之光内部后,才能到孩子手中或其他地方。
希望之光的不是正式机构,无法开公司性质的账号,只能以某个义工的身份开账号。
假如,仅仅是假如,由于特殊原因,这个账号上有1000万或更多钱的时候,谁能保证这个资金不会被挪为他用,或发生其他无法想象的事。[/quote:30i30j0f]
备案的事情只能说你没找对人

资金帐号的事情只能说方法很多,但是我不能在这里公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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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请教希望之光两个问题[关于两个声明]

突然觉得似乎把“暂”改为“概”,不要再留什么口子比较好。


不可能希望所有的助学团体都一个模式,各有优缺点。


我想,loh不接受任何钱物及来自官方媒体的宣传,只要内部能够一直积极改善流程及出现的其它问题,同样可以做的很好。

所谓的这些不,绝对不是loh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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